大同世界互助網緣起1

原來買部中古的自小貨車, 還有這麼多的規定, 必須是參加職業工會的, 或是找兩位保證人, 但必須是住在同一里的, 我們只好放棄了, 繼續用機車搬家, 載堆肥吧!
等符合規定時, 再買吧!
個人名義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者:
(1)須檢附有效之小型車以上駕照,且職業須為農、漁、畜牧、養殖、家庭手工藝 、木工、水泥工、油漆工、鐵工、清潔工、水電工、固定攤販、環保、推(挖)土工等行業,每人限領乙付牌照。
(2)辦理時應檢附所從事行業之職業工會出具之證明文件或實際從事農、漁、畜牧、養殖、種植花卉土地所有權狀或船舶登記、牧場、園藝、林場登記證明文件,攤販則限由市場管理機關開具有案攤販證明。
(3)若因無法提供所屬職業公會證明文件之流動工人。可由當事人檢具切結書及2名保證人具結保證之請領自用小貨車職業保證書各乙紙,並附各當事人身分證正本(保證人須年滿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,且能負完全法律責任。保證人並須與申領人居住同一村里,但若屬二等親以內親屬,不受限制。而保證人之身分證得以影本替代,但應註明「影本與正本相符,如有不實,願負一切法律責任」字樣。)
(4)實際從事農或幫農,如無法檢附土地所有權狀,可提具直系血親或配偶名義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,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。